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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“十四五”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

日期:2021-12-13浏览:0

各县区教育科学规划办、沈抚新区教研室、局直学校:

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日前下发的通知,我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将组织省年度课题的立项申报,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做好组织工作。其中,按照省规划办年对我市申报30项的数额限制,市规划办对各县区和局直学校的申报数额作以分配,其中:新抚区、望花区、顺城区、清原县、新宾县可以报2—3项,并做好排序;东洲区、沈抚新区、抚顺县、各局直学校可以审报1项。市规划办将根据具体申报情况做以调整。

申报材料等相关要求请详见省规划办文件,我市的其它要求同往年。

上报时间:2022年1月5日,逾期不待。

联系电话: 52443031

 

市规划办

2021年12月13日


上一条:关于开展抚顺市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 “普通高中新课程及高考综合改革”专项课题 中期检查的通知

上一条: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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